第(1/3)页 第54章 ,聂柔!离陈轩远一点! 男生宿舍楼大厅。 聂柔知性温柔。 是学校里公认的美女校。 甚至美名响彻整个大学城,本校外校有着无数的追求者。 甚至在大一时,为了减少男生们前仆后继的各种搭讪骚扰,她还将微讯昵称改成了“我说只爱你”。 为的,就是让别人以为她有心仪的对象,以换取清净。 在男生的眼里。 她属于可远观,而不可亵玩焉的那种梦中女神,梦寐以求的妻子类型。 唐墨夕英气活泼。 军训一阵蛙跳。 就让她获得了运动女神的称号。 入学仅仅数天,就在学校论坛里名声大噪。 甚至有言称,即便聂柔现在就毕业离校,但有唐墨夕在,他们医科大学仍能将大学城里其他大学的校们,压得抬不起头。 她飒爽不羁的性格,让她在大一新生里,无论男生女生都混成了一片,人气直逼聂柔。 两女无论哪一位。 只要静静地站在那里,都能像磁铁般牢牢吸住外人的目光。 此刻。 却见到两女毫不退让,正面相碰。 在场所有人,心里忍不住直呼:刺激! 尤其好多人在心里喊着: 打她,打她。 谁打谁不重要。 重要的是打起来,撕起来。 没有什么比女神撕逼,跌落神坛更有意思了。 一些打算维护聂柔的狡诈学长,也期待地顿住了脚步,甚至还出手拦住了一些二愣子的直男。 锦上添,哪比得上雪中送炭? 现在啥情况都没有,就站出来维护,就是纯纯的舔狗白送行为。 等打起来。 撕起来。 再挺身而出,才算真正的英雄救美。 毕竟,这美女不落难,就傻乎乎地冒出来,怎么获得美女的芳心? 甚至有好事者,悄咪咪掏出手机偷拍。 连稍后在网上发布偷拍视频的标题,都已经想好了: 《因为猛男陈轩,医科大学两任校当众撕逼》 自然的。 在场的男生们对陈轩,羡慕嫉妒恨了。 恨不得,取而代之。 连脚底板受伤的那位保安,目光也在聂柔、唐墨夕身上来回沉浸跳转,不知道在幻想着什么,竟一时忘了疼痛的哼唧。 聂柔神态恬静地和唐墨夕对视着。 虽然她比唐墨夕矮一些。 只有1米7的身高。 但气势上,却丝毫不输唐墨夕。 不过她心里纳闷的同时,尤其还很好奇:这么漂亮的学妹,她男朋友该有多优秀啊。 “这位学妹,你是不是弄错了?” 聂柔蹙眉开口。 她真的太美了,大大的眼睛,皮肤尤其白皙。 眼睛里有一股超然的自信。 在并不亮堂的大厅里幽幽的发亮,看似柔弱地独自一人,却透着一股怡然自得。 唐墨夕亦不由蹙起好看的眉头。 她又不真是那种,八凌欺负同学的校园太妹。 她只是想带人吓吓聂柔。 让聂柔知难而退。 不对,不是知难而退。 毕竟她也不确定,聂柔和陈轩到底有没有关系。 她只是想以防万一。 所以打算借当众为难聂柔的过程,向全校宣示: 陈轩是她的! 这样聂柔或者其他女生,即便以后和陈轩有所接触,也会顾及她的存在,而与陈轩保持距离。 可是。 唐墨夕却在聂柔身上,看不到一丝害怕的迹象。 这么多人,气势汹汹地围着。 都不害怕? 顿时。 唐墨夕进退两难了。 她完全没有收获感啊。 揍,是肯定不能揍的。 无冤无仇的,又大庭广众的,怎么揍? 可放狠话,说以后离陈轩远一点? 这要是聂柔表现出害怕的情绪,那倒是可以的。 可她一点都不害怕啊。 不害怕还这么说,万一激起聂柔的逆反心理,就要故意和陈轩接触。 那岂不是,赔了男人又折兵? 所以。 唐墨夕就向前逼近一步,“弄没弄错你自己心里有.诶.湘湘你拽我干嘛呢。” 唐墨夕生气地望着,凑过来的林湘湘。 这正忙着压制聂柔呢,这一被你打搅。 岂不是前功尽弃? 周围看戏的狡诈学长们,也纷纷以扫兴的目光投向林湘湘。 这不是破坏撕逼氛围吗。 林湘湘却不放开唐墨夕的手腕,只是怯怯地说道,“夕夕,别打架,打架不好。” 唐墨夕:“.” 聂柔却噗嗤笑出声,“好可爱的妹妹,你也是大一的新生吗?” 林湘湘这时注意到,好多人都在看自己,想到自己脸上还没褪去的红斑,她赶忙低下头。 然后说话的声音也低了好多。 不是周围的人,根本听不清。 “这位学姐你别生气,夕夕只是太在乎陈轩了呢,她没想欺负你的。” “我去.湘湘你.”唐墨夕忍不住扶额。 话是这么说没错。 可这话,通过林湘湘那么怯怯的,好像哀求的语气说出。 这就整得,她唐墨夕好像在祈求聂柔放过陈轩一样。 本来挟人多势众,强势逼迫聂柔的行为,这一下子,就给林湘湘整成了个两级反转。 一群小迷妹们,也不禁面面相觑。 接下来咋整? 帮唐墨夕揍聂柔,那是不可能的。 都是好学生呢,替唐墨夕助势壮威,那没问题的。 但真出手打人? 那她们怕是还没动手,自己就要先吓哭了。 “陈轩!你男朋友是陈轩?” 聂柔惊讶出声,然后仔细打量唐墨夕的身形,终于恍然出声,“我想起你了,前天陈轩在操场上拉拽的应该就是你。” “没错,陈轩那个煞笔就是我男朋友。” 唐墨夕双手抱胸。 事已至此,那就直接进入正题吧。 她装出恶狠狠的表情,“聂柔是吧,我正式警告你啊,以后离陈轩远一些,再让我听到他和你有什么瓜葛,仔细你的皮。” 聂柔眨眼几瞬,就爽快答应,“好啦,我答应你就是了,我待会感谢完他的救命之恩,以后就不和他接触了。” 她本来,就没想和陈轩怎样。 就打算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