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七十一章 当年的历史-《我老婆是NPC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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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1533年,也就是明朝嘉靖三十二年的时候,一位前去镜澳的外国商人以商船遇风浪,货物被打湿为借口,要求上岸晾晒。他以银两贿赂了当地的海官,在镜澳这座城市暂住。

    原本只是允许他暂住一段时间,但是他不断地用银两贿赂官员,使得他从此在镜澳长住了下来。

    当时海官觉得只不过是一个商船的人员,就算住下来也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。但是这一住却一直住到了1554年。

    从那之后,因为葡国的船队司令苏萨对于海道副使行贿后,葡国人进入镜澳的活动便开始增多了起来。葡国的船队进入镜澳港口也日益频繁。

    他们甚至打算把镜澳当做固定的停泊港口,以此方便自己的活动。

    原本如果只是商队贸易其实也并无大碍,但是他们的行为却是在当时政府不允许,甚至是不清楚的情况下进行的。

    更为过分的是,那些葡国商人在抵达镜澳之后,运来了大量的砖瓦木石,并且在港口附近的地方盖起了房屋。

    房屋一天天增多,从一开始的小渔村,逐渐变成了一个小城镇。

    时间到了1564年,葡国人在镜澳所建设的房屋已经超过了千间。在镜澳的葡国人口也超过了千人。

    再往后,到了1570年,葡国人还在镜澳又盖了三间教堂、一家医院。这简直就是把镜澳当成了自己的家。

    可笑的是,当时的华夏人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这使得那些葡国人将镜澳从一个临时的停泊港口,变成了葡国人在华夏贸易的永久港口,并且自然而然地获得了在镜澳的永久居住权。

    这就好像偷渡客到达别的国家,站稳了脚跟,然后成为了当地的主人一般可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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