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“夫君~吵得头疼。” 含糊不清的嗓音里夹杂着几分烦躁,像撒娇,又像命令。 季鹤伏眼眸微转,“去看看。” “是。” 外头侍从应着声,马车也随之而停。 “怎么回事儿?” 侍从朗声道:“尔等是哪家府上的?光天化日之下,竟敢强抢民女。” “我乃工部左侍郎曾大人府上管事。” 这管事也不是莽撞的。 见有人来拦,摸不清楚明细之前,他也不会太过傲慢乱来。 随即他便解释道:“我等可不是强抢民女。” “这位姑娘双亲,曾与我家大人有约,收了我家大人送的聘钱,要将这姑娘嫁给我家大人。” “合法合理之事,还望这位公子莫要多管闲事。” 通俗来讲。 这年头,父母之命媒妁之言。 曾家给了钱,你甭管是聘钱还是买身钱,人父母点了头也接了钱,这小姑娘那就是曾家的妾了。 任谁来,曾家都有理。 “既是双亲同意,”侍从皱了皱眉,“怎么又闹成这样?” “这位公子啊~” 那管事又要解释。 但不等他说完,一旁的少年,已经“噗通”一声跪在马车前头,“大人!学生方志文,还望大人替我家做主!” “他撒谎!” “分明是曾府的人,打伤我爹娘,还怨怪我爹娘伤了他们府上的人,朝我家索要巨额赔款!” “我家拿不出,曾府便要我家将妹妹嫁去。否则,便要报官……” 方志文说得急促,望着关闭的马车里满眼都是祈求。 报官! 他们一家都是贫困百姓,连官府的门朝哪边开都不知晓。 这若是进去了,只要曾府交代两句,他们一家几口人,岂还能好好儿的活着出来? 爹娘无奈,才只得将妹妹送出。 他不肯。 这些天他已经想法子,得了不少钱,只要再给他一点时间。 三天。 三天就够了! 他就能凑齐钱,赔给曾府,也就能保全妹妹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