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4、三金哥创下一个恐怖的记录-《我的大佬人生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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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说完,王宝宝还是觉得气不顺,重重的把被子砸在桌子上,发出了巨大的声响来。

    “知道了,刚刚沈总说了,去大岗区域。”

    “那……你答应了?”

    王国面带期待的看着刘鑫,期望对方给自己一个希望的答案。可惜,现实无比残酷,简直就是无情。

    “嗯,答应了,我去醉月街道分店。”

    办公室里面沉默了一会儿,而后就听到垃圾桶被踢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滚出去,别抽老子的烟了,迟早是白眼狼,免得浪费老子感情。还有,以后别找我借车了,我我的车就算是被拆了,被砸了,被偷了,扔沟里我都不会再借给你了。滚滚滚,我不想看到你。”

    刘鑫无语的被老王直接推出了办公室,连刚刚给自己的一盒烟,都被这位生气宝宝抢回去了。

    大爷的,才抽了一支就这样抢回去,老王你这样真的好吗?

    刘鑫直接走出去,站在绿化带边上看着来往飞驰的汽车。

    刘鑫为什么答应?

    没别的,因为这是一个机会,一个非常好的机会。如果换做是别的分店,刘鑫还有可能真的会拒绝。

    可是,醉月街道分店,简直就是为刘鑫量身定做的一样合适,在这里他可以尽情的施展自己的想法,还没有多少阻拦。

    这样的机会,不是说有就能有的。就是因为这里烂,刘鑫才有机会将原本的一切打散以后按照自己的想法来重组的。

    这么好的机会,他不能放弃啊!

    因为别的分店,哪怕是自己重新组建一个分店,也没有醉月来的好。刘鑫一直都是一个有追求的人,他并不是一个只打工的人。

    或者说,他去一个行业,势必要在这里留下一些东西的。

    这样的话,也算他刘鑫没有白来一趟。

    这就是人和人的差别,有的人为了生活,有的人为了钱,有的人为了理想,也有的人是迷迷糊糊的,还有的就是想要改变一些东西,留下自己独特的烙印。

    而刘鑫,就属于想要留下自己印记的人。不过,虽然走是要走的,但是刘鑫还是要带一些人走。

    而这件事,刘鑫就要交给这位从未谋面的左不凡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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