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“费老请说。” 听到林涛开口。 费老轻轻点着头。 迟疑一下,带着惭愧开口道。 这次去北边,是谈生意,当然,费晓晓现在也介入了生意,所以被带着一起去了。 这让林涛忍不住感慨,难怪最近一阵没见费晓晓。 但费老的烦恼,恰恰出在了费晓晓身上。 事情有些狗血,但何为狗血? 狗血的事情,最让人感觉棘手的是,它往往就是合情合理,频频能够遇见的。 就譬如这一次,北上后,在北疆,费晓晓被一位大少给盯上了。 这要真是什么温文尔雅,风度翩翩,那看上就看上吧,反正女孩子总是要嫁人的,人品不错的话,不管成不成,费老也不会插手。 可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这位大少风评很差。 甚至有道是:睡遍北疆三千里,出门全是前女友。 当然,这里面肯定有夸张形容,但空穴来风,未必无因,从这风评就能看出来这位大少的私生活糜烂到了何种程度。 费晓晓吧,对这家伙也没感觉。 但人家还挺执着的。 见费老带着费晓晓要回江林,还借口声称自己也要南下谈生意,像是个狗皮膏药一样跟了上来。 ……“难怪没说让我带着董琳琳一起来。” 听完费老的解释。 林涛暗暗翻着白眼,虽然费老还没直说,但林涛却已经能够大概率预料到,费老找自己所为何事。 “这位大少?” “金博彦!” 金? 金这个称呼,在中原腹地,是个普通姓氏。 但在关外,尤其是那些豪门大族,几乎想都不用想,妥妥的满族姓氏。 虽然林涛对于满族没有什么恶意,但能被费老称之为豪门大少,林涛这一下,也渐渐品味出了几分东西。 “这金博彦,和大名鼎鼎的草原王金冶之是什么关系?” “叔侄!” 闻言,林涛露出了一脸恍然。 难怪。 这要是个普通的地方豪门大族,在你的地盘,你牛逼,但来了江林,难道还敢给费老找不自在?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