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1 章 横插一杠-《弦能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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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李兄弟,哥哥我不是不给你面子。你知道这丫头多可恶么?她不但杀了我的墨麟龙爪兽,还收了我两只豹突兽,实在罪大恶极,我今天非杀了她不可,谁若阻止就是与我况豹、与我万兽山庄为敌!李兄弟,你该不会是想令哥哥我为难吧?”
“这……”对于戾兽什么的李作乐不太懂,只看过书,模糊的知道一些戾兽似乎可以训化,为人所用。传说在东大陆和三岛大陆都特别的盛行,西大陆则因为天诛峰的关系,少有人这么做。但是不管怎么说,戾兽就是戾兽,少智慧、少喜怒哀乐,因为一只戾兽而去害一个人的性命,这也太有点……于是他说:
“况兄,不过是只戾兽而已,没必要害人性命……”
“放屁!”结果不等他说完,况豹就破口大骂起来。“你个小崽子,懂得什么?两条腿的人到处都是,但是一只训化了的墨麟龙爪兽整个东川帝国也找不出十指之数,我就是杀了这丫头也嫌亏得慌。你若在多话,我连你一起杀!”
“唉!”李作乐心里叹息。这世界悬殊、两极分化严重,很多时候人命还不如狗命,何况是一只貌似很稀有的墨麟龙爪兽呢?虽然他不太愿意承认,但是在经历过一段小乞丐李弃儿的日子以后,他对于况豹这种轻贱人命、仗势欺人的人,是很有击杀冲动的。他认为――
一个不尊重生命的人,根本不配有命活在这个世界上。
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也许从古至今就这样的吧――
杀人,是一种荣耀!谁杀的人多,谁站着直到最后,谁就是英雄。倒下的人活该,没人可怜、没人在乎。杀人的人功成名就,哪怕连那被杀之人的妻儿后代也会对之歌功颂德!这,不能不说是一种可悲可笑的讽刺。
规则,从来都是由最终的胜利者,杀人最多的那个人、那群人,制定的!
他们不断的美化自己的杀人过程,更有甚者大胆到不美化、血淋淋的吹嘘,将整个的杀人过程说得‘精彩纷呈’,令人神往,至少令一些愚民神往……
比如,某某战役,某某军团全歼某某军团五十余万人;某某大战,某某带领两万精兵突袭某某百万大军,以少胜多,杀敌超过八十万,尸体填江,渭水断流……
英雄啊,战神啊,你杀三十万,我杀三百万;你是小英雄,我是大英雄,如果最后的胜利者是我们的话,否则就是魔王,受万世唾骂!
撇开这些不该鼓吹的鼓吹,那死去的三十万、三百万人后面,却有着三十万、三百万个家庭,有着三十万、三百万个望夫归来的女人、望父归来的儿女……
为了一个人‘大英雄’、‘小英雄’的虚名,赔上这么多人的幸福、性命,这样的英雄还是英雄吗?还值得鼓吹膜拜么?
都说“公道自在人心”,但可笑的是这个世界愚民太多,都只会跟着胜利者制定的规则走,接受着他们一天天、一点点关于‘公道’的灌输而不自省,甚至可笑到崇拜迷信的地步,于是在人心的早已经不是公道,而只是一些被洗脑后的可笑谬理而已。就像胜利者说:
“裸奔是光荣的,杀人是荣耀的,姑娘们都行动起来,来为大XX帝国献身当军妓吧,谁被X得多谁光荣、谁爱国……”
于是愚民们纷纷点头,拍手称赞,集体裸奔,比赛杀人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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