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何为井田制,西周时期,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,把土地分隔成方块,形状像“井”字,因此称做“井田”。 《谷梁传·宣公十五年》:“古者三百步为里,名曰井田” 而这个井田制其实并不是周的先例,这玩意从夏应该就已经出现了,商周都在沿用。 但是因为周礼的出现,这个就被定为了周,其实不算准确。 而井田制被废除也很简单,由于铁制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。 说白了就是耕种能力大量提升,用井田制的话,这土地不够用的。 但这是井田制的全部么? 并不是,你如果细看井田制的话,你就会看到另外一句话。 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! 井田制的后面还有一句话,井田属周王所有,分配给庶民使用。 同时规定了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,还要交一定的类似于税赋的东西。 从这里面你们就能够闻到另外一个词语了,乌托邦! 美好的乌托邦总是让人向往,但是最终还是会变成一场虚妄。 把耕地划分为多块一定面积的方田,周围有经界,中间有水沟,阡陌纵横,像一个井字。 这样一人大概有百亩土地耕种,同时这些属于领主士大夫,同样也是属于王。 百亩为一田,一人一田。 一井分为三横三竖九田,并以此类推扩大,其中周围的八田交给八户庶民耕种是私田,中间的乃是公田。 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,公田由八户共耕,收入全归封邑贵族所有。 当然这个是要开始缴纳税赋的。 在井田制里面明确声明,一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! 这就是为什么王莽方孝孺,朱允炆等等等等,一批又一批的人在井田上面做文章。 在他们看来,你是怎么分不重要,你是给谁也不重要,你是怎么给还不重要。 重要的是,这田,是谁的! 这田怎么种!怎么量!怎么交税! 所以说对于动辄就恢复井田制的那些人来说,他们几乎可以用一句话就能解释。 他们找不到解决的办法,那就是先找个办法。 第(2/3)页